借别人的钱已经还上了,现在说没还要告我怎么办?

时间:2023-11-20 作者:南昌律师

别人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还钱;如果对方逾期不还的,则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别人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还钱;如果对方逾期不还的,则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文链接: http://www.lapdao.com/157155.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龙湾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网 深圳交通律师 免费律师咨询网 杭州公司法律顾问 杭州桐庐县律师 杭州律师电话 杭州遗产律师 郑州律师 石家庄律师 大同律师 抚顺律师 德州律师 新乡律师 恩施律师 梧州律师 玉林律师 儋州律师 四川律师 德阳律师 广元律师 陕西律师 商洛律师 兰州律师 海东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泉州律师 岱山律师 杭州子女抚养律师 浮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