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法律规定了小股东如何要求公司清算

时间:2023-11-20 作者:南昌律师

小股东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要求公司清算:
1、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可以作出解散的股东会决议;
2、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可以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诉讼。法律依据:小股东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要求公司清算:
1、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可以作出解散的股东会决议;
2、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可以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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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要求公司清算的方式有:
1、股东会决议解散,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可以作出解散公司决议;
2、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可以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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